春節將屆,為維交通安全順暢與服務品質,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二區養護工程處台中工務段公告一月三十日起至二月二十八日為春節禁挖期,縣府交通旅遊處函文相關單位,要求已核准挖掘施工之道路路面務必於一月二十九日前停止施工且先行鋪設AC恢復平整,並移除所有施工機械以維交通安全與通暢。
今年農曆春節假期長達九天,民眾外出旅遊訪友機會多,道路交通運輸流量勢必大增,為維交通運輸通暢,交通部公路總局訂定挖掘道路作業程序手冊,明訂各級道路除經中央單位核准之國家重要建設有關管線工程需限期完成及符合免受禁挖限制規定之案件外,每年農曆十二月十六日至翌年一月十五日止(意即春節前後十五日)屬禁挖期限。
交通旅遊處指出,今年農曆過年從二月十三日開始,依交通部的規定,今年一月三十日至二月二十八日為禁挖期間,在此階段,包括縣府在內相關單位都不能核准道路挖掘工程。

